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16-03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6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17日《关于上市公司业绩补偿承诺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相关要求,公司将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将进一步调整、完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2015 年度的业绩补偿方案并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现决定取消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2015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利润补偿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15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利润补偿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利润补偿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相关交易对方方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业绩补偿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如下:
1、若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注销股份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设立回购账户;
(2) 支付对价;
(3) 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
(4) 聘请中介机构(如有);
(5) 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回购注销登记事宜;
(6) 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
(7) 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8) 办理与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有关的其他事宜。
2、若股东大会未通过回购注销股份事宜,则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相关业绩承诺方协商确定其他切实可行的具体补偿方案并执行。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